快科技7月4日訊息,近日,《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5)正式實施,電池安全強制性要求由「5分鐘內報警逃生」升級為不起火、不爆炸。
面對市場上各類宣傳口徑不一的情況,消費者購車時可做好以下三項覈驗。
第一,訂車時留存書面合同約定。
簽訂購車合同時,建議在補充條款中明確註明「本車動力電池符合GB 38031-2025標準」。
如門店表示制式合同無法修改,可要求開具加蓋公章的車輛符合新國標確認證明函,並註明對應車架號,作為後續維權依據。
第二,提車記得覈對合格證資訊。
提車時查驗《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車輛一致性證書》,在「執行標準」欄確認標註有「GB 38031-2025」。
該標註為車輛符合新國標的法定憑證,可結合B柱或前艙銘牌上的生產日期綜合判斷。
第三,電池存疑通過官方渠道覈實。
可登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資訊查詢系統」,輸入車型型號查詢公告資訊;或撥打品牌官方客服熱線,提供車型及生產批次進行確認。
需要注意的是,新國標實施後此前已獲型式批准的老款車型仍享一年過渡期,至2027年6月30日。
因此,7月後生產不等於自動符合新國標,建議消費者以合格證標註爲準,理性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