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記者 喬業瓊
為平穩實施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集中帶量採購(以下簡稱「人工關節集採」)中選結果,確保中選產品及時供應,促進醫療機構規範使用集採品種、規範提供相關醫療服務,近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聯合釋出《關於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人工關節)集中帶量採購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規範產品掛網工作和價格
《意見》要求,人工關節集採中選產品(以下簡稱「中選產品」)按「含伴隨服務費」和「不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在各省級醫藥集中採購平臺掛網,配送、手術專用工具等相關費用包含在中選價格內。
伴隨服務包括提供合規的「跟臺」服務、協助組裝工具、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導、手術操作培訓等,應嚴格限制非手術人員進入手術室。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需要企業提供伴隨服務,並按相應的價格支付。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統一按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零差率收費,非專用的動力工具、相關工具的清洗消毒由醫療機構承擔,相關費用包含在醫療服務費用中。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不得在進院、庫存等環節向中選企業收取附加費用。
非中選人工關節產品中包含中選產品部件的,按該部件的中選價格掛網,其他部件可結合實際交易價格合理設定掛網價格高線,對超出價格高線的產品,掛網時予以一定限制,引導相關企業逐步將價格調整至合理水平。如非中選人工關節產品各部件均由中選產品不同部件組成,則總價不高於該企業同類別中選產品價格。半髖假體和單髁假體產品,可參考全套髖關節和全套膝關節產品的中選價格,按照效能與價格相匹配的原則進行掛網。
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政策
《意見》指出,各地醫保部門要及時組織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採購協議。各統籌地區要根據中選產品的中選價格、各醫療機構與企業協議約定的採購產品及數量,及時測算協議採購金額。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建立預付機制,在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採購協議後,醫保基金按不低於年度協議採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要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超過使用耗材的次月底。醫保經辦機構要及時與醫療機構結算,及時撥付醫保基金。
在落實醫療機構貨款支付主體責任的前提下,鼓勵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
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
《意見》指出,人工關節集採中選產品以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為支付標準,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
非中選人工關節屬於醫保基金支付範圍的,各地要採取措施,在兩年內漸進調整支付標準至不超過集採同一分組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參保患者使用價格超出醫保支付標準的產品,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各地應統籌考慮掛網價格、患者自付比例和醫保支付標準的設定,避免患者費用負擔加重。
落實結餘留用政策並統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
《意見》要求,各省級醫保部門要按《關於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要求,參照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有關做法,指導統籌地區完善醫保資金結餘留用規則。開展DRG/DIP方式付費的地區,首年不調整相應DRG/DIP組的權重分值,後續調整要統籌考慮人力成本、耗材成本等變化,科學合理上調或下調。各項激勵要做好銜接,避免重複,各地要指導醫療機構完善落實結餘留用內部考覈辦法,將激勵政策傳導至醫務人員,鼓勵合理、規範、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按照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2022年經評估符合條件觸發調價的地區,調價總量可向人工關節置換相關手術專案傾斜。置換關節的跨省患者佔比大、「人工關節置換術」等核心專案價格明顯低於全國中位價格和周邊省份價格的地區,可專項調整相關專案價格。
公立醫療機構採用「手術機器人」等智慧化系統輔助手術操作的,堅持勞務價值和裝置貢獻相平衡、收費與功能相匹配的原則,按照智慧化系統的實際功能,以「人工關節置換術」專案價格為基礎上浮一定比例加收,不單獨設立收費專案。
據悉,由於骨科耗材技術分類和組合複雜,難以直接競爭,長期以來是集中採購的難點,價格虛高明顯,患者負擔較重。2021年9月14日,國家醫保局組織開展人工關節集中帶量採購,擬中選髖關節平均價格從3.5萬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關節平均價格從3.2萬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價82%。以海南省為例,今年3月25日落地實施,首年採購總量3356套,預計年節約採購資金7000萬元。